外國文書送往中國(含香港、澳門特區)使用如何辦理領事認證
與中國有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送往中國使用的公證文書或有關文書,需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后,再送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送往中國使用的公證文書或有關文書,需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和與中國有外交關系國家駐該國領事館、大使館認證后,再辦理中國駐該第三國領事館、大使館的認證。《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出具的、送往香港、澳門特區使用的文書無需辦理中國駐該國領事館、大使館認證手續。如香港、澳門特區要求認證的,中國駐該國領事館、大使館也可辦理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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